扫描以上二维码,关注文物网,获取最新文博收藏艺术资讯。
记住密码
(2007年4月9日经国家文物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07年5月11日起施行)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,适用本办法。 第三条从事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工作的单位,须依照本办法申请并取得《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单位资质证书》,方可承担相应等级和...
官方微信
官方微博